01出臺背景
為加快建成更加有效、更有活力、更具國際影響力的碳市場,助力實現碳達峰碳中和目標,生態環境部于近日出臺《2024、2025年度全國碳排放權交易市場鋼鐵、水泥、鋁冶煉行業配額總量和分配方案》,對2024、2025年度配額分配范圍和方法、配額發放、配額清繳、配額結轉等各項工作進行了安排部署。

02總體要求
堅持目標導向根據國家溫室氣體排放控制目標和碳達峰碳中和實施路徑,統籌考慮經濟社會發展、行業發展階段、歷史排放情況、市場調節需要、技術創新、產業政策,以及碳排放數據管理基礎等因素,科學制定配額總量和分配方案。
堅持穩中求進
按照循序漸進、抓大放小原則,分階段、有步驟推進配額分配工作,以主要排放企業和排放工序為重點,合理確定配額分配范圍。逐步與重點行業大氣污染防治績效分級,以及相關行業主管部門制定的產能置換、產能規范、產量調控政策銜接協同,推動行業有序減碳、安全降碳。
堅持市場主導
充分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營造公平、競爭、開放的市場環境,以“激勵先進、鞭策落后”為政策導向,單位產出碳排放越低,配額盈余率越高。引導企業加強碳排放管理,支持能效提升、原料燃料替代等綠色低碳技術應用,推動行業企業加快綠色低碳轉型,構建
以市場為主導的降碳新格局。
主要內容
配額分配范圍
本方案適用于納入全國碳排放權交易市場鋼鐵、水泥、鋁冶煉行業2024、2025年度重點排放單位名錄的企業(生產線、工序)配額分配,配額核定前關停以及2024、2025年新投產的企業(生產線、工序)不納入當年度配額分配范圍。
覆蓋溫室氣體種類:

鋼鐵、水泥、鋁冶煉行業覆蓋化石燃料燃燒、工業過程等產生的溫室氣體直接排放,不覆蓋因消耗電力、熱力等帶來的間接排放
配額發放
(一)預分配配額及其發放
1、預分配數據報送
2024年度不開展配額預分配。2025年度企業(生產線、工序)預分配配額的數量為其上一年度經核查排放量的70%省級生態環境主管部門審核確定各重點排放單位2025年度預分配配額,通過管理平臺將相應年度預分配配額相關數據表傳輸至全國碳排放權注冊登記系統。
2、預分配配額發放
注登機構創建2025年度配額標的,依據省級生態環境主管部門報送的正式文件將配額發放至省級生態環境主管部門登記賬戶,并配合省級生態環境主管部門核對、發放預分配配額至重點排放單位登記賬戶。
(二)核定配額及其發放
1、預分配配額發放
各省級生態環境主管部門核定本行政區域內各重點排放單位2024、2025年度配額,將相應年度核定配額相關數據表傳輸至注登系統。
2、核定配額發放
注登機構依據省級生態環境主管部門報送的正式文件將2024年度鋼鐵、水泥、鋁冶煉行業重點排放單位核定配額發放至省級生態環境主管部門登記賬戶。
注登機構依據省級生態環境主管部門報送的正式文件,對照預分配結果,按照多退少補的原則,將2025年度全部配額發放至省級生態環境主管部門登記賬戶,并配合省級生態環境主管部門核對、發放核定配額至重點排放單位登記賬戶。
3、核定配額變更
配額調減的,注登機構配合省級生態環境主管部門完成配額調整通知書發放等相關操作,由省級生態環境主管部門督促重點排放單位及時繳回與調整數量等量的配額。
配額調增的,由注登機構配合省級生態環境主管部門補充發放調增部分配額。
(三)差異化開展配額分配
對于涉司法凍結等存在明顯履約風險的重點排放單位,調整配額發放及清繳方式。
配額清繳
(一)清繳管理
省級生態環境主管部門在核定配額發放的同時,根據本行政區域內各重點排放單位2024、2025年度排放報告的核查結果,確定其相應年度應清繳配額,由注登機構協助向其發放履約通知書,履約通知書載明重點排放單位應清繳配額、履約截止日期、核證自愿減排量(CCER)抵銷要求等相關事項。
對年度核查結果發生變更需調整應清繳配額的重點排放單位,由注登機構協助省級生態環境主管部門進行調整。
重點排放單位應于每年12月31日前按照履約通知書向省級生態環境主管部門清繳與其經核查排放量等量的配額,以完成上一年度配額清繳工作。
省級生態環境主管部門要切實做好履約風險防范相關工作。
(二)清繳抵銷
重點排放單位可使用2024年1月22日全國溫室氣體自愿減排交易市場啟動后登記的核證自愿減排量(CCER)抵銷2025年度碳排放配額的清繳。
(三)清繳服務
重點排放單位可使用來自本行業或者其他行業重點排放單位的配額完成清繳。針對有意愿履約但因銀行賬戶凍結等客觀原因無法購買配額的情況,可由其他企業提供配額協助完成清繳。
配額結轉
鋼鐵、水泥、鋁冶煉行業重點排放單位基礎結轉量設定為10萬噸,其他結轉規定參照《2023、2024年度全國碳排放權交易發電行業配額總量和分配方案》(國環規氣候(2024)1號)執行。
對于納入兩個及兩個以上行業的重點排放單位,其基礎結轉量為各行業重點排放單位基礎結轉量的總和。